型号:hm144 | 品牌:宏脉 | 货号:hm144 |
是否跨境货源:否 | 144芯:四网合一光缆交接箱 |
144芯四网合一SMC光缆交接箱,144芯四网合一SMC光缆交接箱
按照下列条件进行试验,试验后ODF仍能符合5.2.6、5.5.2、5.5.3的要求:
频率范围:l0Hz~55Hz;
扫频要求:扫频的速率应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,其容差为±10%;
振幅:0.75mm单振幅;
每一方向持续时间:垂直、水平持续时间分别为每轴线30min。
7.7.5盐雾试验要求:试验温度为试验时间为盐水浓度5 % , 试验后O D F 仍能符合5 .2 .6 、5 .3 .2 的要求。
7.7.6有毒有害物质含量: 对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有要求时,ODF组成材料应符合SJ/T11363-2006规定的均勻材料(EIP-A类)有毒有害物质含量的要求。
八、检验规则及质量判定
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8.1总则
8.1.1 产品应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,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。
8.1.2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。
8.2交收检验(出厂检验)
8.2.1 出厂检验项目如表4所示。其中外观与结构(除本规范第3点材料外)、功能要求为***检验,其余按GB/T2828.1中特殊检查水平S-1,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抽样,机架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,光纤活动连接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芯数计,光分路器检验项目抽取样本按个数计,光纤终接单元和光纤配线单元按个数计,AQL值B类不合格为:2.5; C类不合格为:10。
8.2.1 ***出厂检验项目中,有不合格项时即判该产品为不合格品,将不合格品从检验批中剔除。抽样出厂检验发现有任何一项不合格的,该产品判为不合格,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拒收数,则判该检验批判为不合格。不合格的检验批不许出厂。
8.2.2质量判定: 检验项目见表4。产品质量以不合格数表示,产品的不合格判定分为B和C两类,如出现B类不合格数≥1或者C类不合格数≥4,则判该检验批不合格。
8.3型式检验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
8.3.1抽样方案:
型式检验的样本单位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批中随机抽取,不管样本大小,型式检验样本单位最少应包含样本量为1套,其中:每套样品包含1套机架、2个光纤终接单元、2个光纤配线单元、10套光纤连接器,5个光分路器。
8.3.2型式检验项目:见表4
8.3.3型式检验后的判定与处理
型式检验的项目中,有任意一项不合格,可抽取加倍样品进行检验。若加倍检验后无不合格项,则判为型式检验合格;若加倍检验仍有不合格项,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。型式检验不合格时,该型号产品应停止验收,停止生产。同时应分析原因,釆取措施,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生产与验收。
8.3.4 型式检验周期
型式检验一般每一年进行一次,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需做型式检验:
a) 结构、工艺、材料、关键元器件有重大改变,可能影响产品性能;
b) 产品长期( 超过6个月) 停产后又恢复生产;
c) 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;
d)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鉴定。
宁波宏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
表4 检验项目、检验类别
序号 | 检验项目 | 不合格类别 | 交收 检验项目 | 型式 检验项目 | ||||
B类 | C类 | |||||||
1 | 外观与结构 | ○ | √ | √ | ||||
2 | 功能要求 | ○ | √ | √ | ||||
3 | 涂层附着力试验 | ○ | √ | |||||
4 | 光纤 连接器 | 光学性能 | 插入损耗 | ○ | √ | √ | √ | |
5 | 回波损耗 | ○ | √ | √ | √ | |||
6 | 插针端面 几何尺寸 | 曲率半径 | ○ | √ | √ |